来自中国武汉的33岁留学生林俊在加拿大蒙特利尔惨遭杀害及肢解尸体并被邮寄的案件,震惊了世界。 留学生成了“流血生”,林俊成为这宗被称为当地最骇人听闻碎尸案的受害者。 林俊的不幸遭遇引起了中加两国各界的高度关注和普遍同情。 林俊生前就读的康考迪亚大学中国留学生会率先设立账户,为资助赴加处理后事的林俊家人募捐;而校方也宣布以林俊的名义设立奖学金,资助那些到该校读书的中国学生…… 然而,在当地留学生及华人社区努力抚平悲剧所造成的伤痛时,也有不少人提出反对意见,认为社区不应该为林俊善后筹款,也不应该公开为其举行追思会,其理由只是因为林俊的性倾向与大多数华人有所不同。 说白点吧,林俊是同性恋患者,与凶手马格诺达是恋人关系。 林俊的被害,也再次将“同性恋”这个敏感的话语呈现在国人面前。 尽管同性恋对许多异性恋者看来是反常之生活方式,甚至于有人将之视为变态,但古今中外同性恋并不少见。 据说同性恋在加拿大是完全合法的。 在我国,也是合法的,当然不是今天,是在古代。 我国古人把同性恋称为“断袖之癖”或“龙阳之癖”。这里有两个比较著名的中国同性恋故事。 董贤曾任郎官,为人秀美且好修饰,一日为汉哀帝所见,帝爱其美貌,与之相谈,以此而获帝宠幸。于是帝出则陪乘,入则侍奉,十余日赏钱数以万计。贤之位尊而惊百官,时与帝一道卧睡。一次,贤与帝午睡时,压帝之衣袖,帝欲起身,见贤未醒,不忍惊之,遂断袖而起,其爱至此。 于上《汉书·佞幸传第六十三》载:“常与上卧起。尝昼寝,偏藉上袖,上欲起,贤未觉,不欲动贤,乃断袖而起。” 亦作“断袖之宠”。 为了一个男子,贵为天下之君的皇帝竟然如此疼爱,可见同性恋并不比异性恋的情感差! 搞同性恋的古代皇帝可不止一人。 魏王与龙阳君也是同性恋者,同床共枕,甚为宠爱。一日,魏王与龙阳君同船钓鱼,龙阳君钓得十几条鱼,竟然涕下,魏王惊问其故,龙阳君说初钓得一鱼甚喜,后钓得益大,便将小鱼丢弃。由此思己,四海之内,美人颇多,恐魏王爱其他美人,必将弃己,所以涕下。魏王为绝其忧,下令举国禁论美人,违禁者满门抄斩,以表其爱龙阳君。 《战国策·魏策》载,“对曰:‘四海之内,美人亦甚多矣,闻臣之得幸于王也,必褰裳而趋王。臣亦犹曩臣之前所得鱼也,臣亦将弃矣,臣安能无涕出乎?’” 于是亦作“龙阳之兴”。 为了一个美貌的男人,竟然不让他人讨论“美丽”,这样的皇帝是何等钟情! 值得天下男人学习,当然钟情的对象应该是自己的太太! “断袖之癖”和“龙阳之癖”是皇家的专用,所谓上行下效,民间也大有市场。如娈童也是同性之恋,不过是比较变态的同性恋,没有感情可言。 2012年5月9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在接受美国广播公司采访时表示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从而成为美国历史上首位公开支持同性婚姻的总统。虽然奥巴马强调这只是自己的“个人观点”,美国各州仍然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承认同性婚姻,但是他的公开表态仍然引起了轩然大波。德国《世界报》就称,这个深不可测的敏感话题再次让“美国民众彻夜不眠”。 看来,同性恋只是官方承认不承认的问题了,因为它事实上存在。 因此,对林俊的同性恋者身份无须指责。 不过,必须承认,尽管时至如今,同性恋行为依然被日渐宽容的传统道德、伦理难以接纳。 但对接纳也罢,同性卖淫已经在我国出现。 2003年1月至同年8月,南京人李宁以营利为目的,采取张贴广告、登报的方式招聘“公关先生”,制定公关人员管理制度,指使他人对“公关先生”进行管理,并在其经营的“金麒麟”、“廊桥”及“正麟”酒吧内将“公关先生”介绍给同性嫖客,由同性嫖客带至本市“新富城”大酒店等处从事同性卖淫活动。 法院最终认定李宁的行为构成组织卖淫罪,以组织卖淫罪判处被告人李宁有期徒刑八年。 当年,“组织同性卖淫是否构成犯罪”引发了广泛争论。 男人也能卖淫嫖娼? 这世界好乱啊! 从社会角度来看,随着同性恋行为日渐被社会道德所宽容,因此同性卖淫犯罪活动会有增多的趋势。 因此,林俊的遭遇不能因其性取向的与众不同而区别对待。另一方面,我们从这个案件出发,确实应该研究同性恋这个问题了,因为这事关一个庞大的群体的利益!
吕丽萍有言论自由,金马奖无封杀权力──言论自由、平等逻辑和同性恋